我国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的困境与对策
裴 蕾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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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摘要】“民以食为天,食以安为先”,让人吃得健康、吃得安全,对老百姓来说就是“天大的事”,因此在历年的 央视“3·15”晚会上,食品安全问题始终占据一席之地。然而在一坛酸菜的发酵下,今年“3·15”的热度格外持久,不 少人更调侃自己得了“应激创伤后遗症”,无视食品卫生、双标“管理”的老坛酸菜伤了消费者的心,也伤了 13 万酸菜从 业者的生计。其实已被曝光的酸菜炮制环境早在 7 年前就曾被爆料,但为何至今未改而成为沉疴顽疾?如何更为有效地、根 源性地解决食品安全问题,需要从治理的底层逻辑下手:食品安全工作要实现从管理到治理的转变,要贯彻“社会共治”的 理念。贯彻食品安全社会共治理念就是维护社会共同利益的有效途径,不仅是社会主义民主政治的生动体现,也是落实我国 食品安全法的具体要求。食品安全法第三条明确,我国的食品安全工作实行“预防为主、风险管理、全程控制、社会共治”, 这也就从基本原则的角度确立了“社会共治”为我国食品安全工作的基本手段之一。
【关键词】食品质量安全;社会共治;困境与对策
【中图分类号】D922.16 【文献标识码】A 【DOI】10.12325/j.issn.1672- 5336.2022.08.005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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